• 提示:您的电脑还没有安装阿里旺旺。免费安装阿里旺旺,与百万商人在线谈生意!
  • 关闭
您现在的位置:阿里巴巴博客 > KuangJia的博客
我的推荐
我的图片 (共1张)
我的文章


新快报讯(记者 李婷 通讯员 卢沁)企业如果在广告宣传产品包装中,继续使用“国家免检产品”称号,将构成虚假宣传行为。一旦被工商部门发现确认后,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读者从佛山市工商局获悉,一旦发现佛山此类广告违规,经责令改正不听者,将予以1万以上和20万以下的罚款。

据了解,国家质检总局9月发布公告废止了《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》。鉴于“国家免检产品”称号已经没有法律法规上的依据,因而企业在广告宣传和产品包装物上如再出现“国家免检产品”等涉及质量免检的内容,就属于违规广告。佛山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一经发现佛山此类广告违规,将立即责令停止发布。对于继续违法发布的,一律按《广告法》、《反不当竞争法》关于虚假广告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处理。”据悉,视情节严重性可处以广告费用1-5倍或1-20万元罚款。

同时,佛山市工商局负责人还提醒市民,如果发现商家售卖的商品(外包装)上还有“国家免检产品”字眼,可以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。

买邝家陶瓷,献一份爱心!  (2008/05/22 13:34)
摘要: 佛山市邝家陶瓷有限公司致国内各新老客户的一封信! 各位新老客户: 你们好! 经佛山市邝家陶瓷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:从2008年5月15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,凡前来佛山市邝家陶瓷有限公司购买产品的各新老客户,公司决定将货款总金额的1%以购买方的名义捐赠给四川地震灾区. 特此公告 佛山市邝家陶瓷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5日
无显示 无显示
博主信息
山不在高,有仙则名。水不在深,有龙则灵。斯是陋室,唯吾德馨。
加为好友
打个招呼
定制此作者文章
我的商铺
  • 访问量:297
  • 文章数:2
  • 评论数:6
RSS订阅
订阅博主的博客: 不知道如何订阅?
个人资料
最新博文
最新评论
最近访客
我的文章分类
日历
<<    2009年07月    >>
      1 2 3 4
5 6 7 8 9 10 11
12 13 14 15 16 17 18
19 20 21 22 23 24 25
26 27 28 29 30 31  
好友列表
最近更新博客
友情链接
暂无友情链接
编辑推荐
创建信息
阿里创建号:ALI-001810749
创建日期:
2007-12-09 09:34:40
修改日期:
2008-11-11 11:38:50
版权所有,未经作者许可,不得抄袭或转载,如有需要,可以与本人联系。